:9月14日,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每个基金单位2023年中期分派0.0534元。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此前,根据2023年中期业绩,越秀房托表示,每个基金单位中期分派约人民币0.0541元,将会支付予于2023年9月14日为登记基金单位持有人的人士,惟可能于向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发行基金单位以清偿有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100%管理人费用而有所摊薄。
基金单位持有人的注册及过户将由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5日止期间暂停办理,期间不会转让任何基金单位。
此外,依照于2023年8月31日公布的管理人费用公布,向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YuexiuInternationalInvestmentLimited发行60,074,864个新基金单位,以清偿越秀房产基金持有房地产所产生的100%管理人费用。
因此,越秀房托董事会宣布支付予基金单位持有人的2023年中期的每个基金单位分派应为人民币0.0534元,并将于2023年10月26日支付予于记录日期名列基金单位持有人名册的基金单位持有人。分派将以港元支付。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采纳的汇率,为宣布分派日期前五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的平均汇率中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