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最近几天,科技日报记者从甘肃省科技厅获悉,甘肃省政府十三届第1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省级高新区认定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新《办法》提高了认定标准,细化了认定程序,完善了保障措施,加大了激励力度
根据消息显示,2017年,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高新区认定管理办法》,对规范甘肃省省级高新区认定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原办法实施以来,已有9个省级高新区获得认定最近几年来,甘肃省级高新区建设始终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率先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动能为提高全省创新体系建设整体效率提供了科技支撑,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引领作用为推动省级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引导省级高新区申报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甘肃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甘肃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共四章二十条,主要包括总则,认定条件和程序,保障措施和管理,附则,在原《办法》基础上新增九条。
在认定标准上,新《办法》明确了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合理布局,示范带动的认定建设原则,增加了省级开发区上年度申报企业前60%,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0家,主导产业集中度不低于60%,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甘肃省平均水平,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等5项具体认定条件,作为补充
同时,新《办法》细化了认定程序,按照基础条件,产业特色,创新体系,保障服务四个方面对分类项目进行了明确它将申请材料逐一列出,并指定具体名称,从而提高了申请评审工作的可操作性
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措施,增加了鼓励实行管委会+开发运营公司运营模式,在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优先保障重大科技项目用地,提出打造高新品牌的工作要求,明确省市县合作加大对省级高新区支持力度等政策。
此外,新措施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增强通过扩大奖励范围,明确对技术交易额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转移机构,评价排名最高的新型研发机构,升级为国家高新区的开发区,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完善激励机制,明确两年内对省级高新区前三名分别奖励三百万元,二百万元,一百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区一次性奖励二百万元,对国家级高新区一次性奖励不低于五千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甘肃省科技厅将继续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考核督导,引导省级高新区切实实施四强行动,集中力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主导优势产业,推动省级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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