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要求,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进,放流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并重点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工作,推进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