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侯建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最近几天联合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明确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实施动态调整和分类管理,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制定修订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防控等技术规范。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从源头上规定了外来入侵物种的预防,监测预警,治理和修复,从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构建了全链条防控体系并鼓励和引导公众依法参与防治工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进,放生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办法》明确,因品种培育等特殊需要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林草种子,种苗,水产苗种等外来物种的,应当按照审批权限办理进口审批和检疫审批首次引进的,引进单位应当向审批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办法》要求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监测制度,每十年组织一次全国普查,建设全国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网络,实现监测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