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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偷上千元买玩具家长退货与商家起纠纷

栏目:资讯    来源:互联网    作者:安靖    发布时间:2017-04-19 16:54   阅读量:18613   

人民网十堰4月19日电 小男孩频频光顾玩具店,在店中购买了上千元的玩具,殊不知这钱竟是孩子从家中偷偷拿出来的。家长发现后带着孩子前去退货,却与商家发生了争执,一时冲动将其摊位掀翻,损坏了部分物品。4月18日,在民警的调解下,李先生和店主王女士达成和解。

4月18日中午12时30分,湖北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南区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玩具店店主报警,称有人在店里闹事。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张湾区某玩具店见到了报警人王女士,店门口洒落着一些玩具,旁边正站着一个气冲冲的男子和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见到民警来了,男子率先走了过来,说道:“要报警,也是我先报!”接着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男子姓李,旁边的小男孩是他的儿子小兴(化名),今年11岁,最近一段时间,李先生发现儿子有些“怪怪”的,每天放学后很晚才回家,有时候手中还有一些看起来很高档的玩具,每次小兴都说是向同学借的。直到前两天,李先生发现柜子里少了1000多元钱,便产生了怀疑。

当天中午小兴放学回家,手中又拿了一个玩具飞机,于是就向小兴询问情况。最终,儿子承认趁家中没人时,偷偷拿了1000多元钱买了几套玩具,寄放在玩具店里,以为每次只拿回来一样,就不会被发现。李先生知道真相后怒不可遏,先是将小兴教育了一番,随后带着儿子前去文具店退货。

当日中午12时许,李先生找到这家玩具店,并提出退还所有玩具,要求商家返还全部货款1200元。可店主王女士称小兴每次都说是压岁钱,而且是自愿把玩具放在店里的,且玩具没有质量问题,坚持不肯退款。随即两人发生了口角之争,李先生一时冲动,将玩具店的摊位掀翻,玩具洒落了一地,王女士连忙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先是对李先生进行了批评,损坏他人财物是违法的行为,而王女士明知小兴只有11岁,还将高价玩具销售给他,同时,李先生作为未成年人家长监管不力,此次事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民警调解,最终二人商定,李先生损坏的物品照价位赔偿,然后将小兴购买的所有玩具退还给王女士,但鉴于玩具已经使用过,王女士退还了大部分货款。(朱晓慧 鲍娓娓 卢蒋生)

(责编:周雯、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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