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立生 管根荣 记者 李晓平)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标准食用水生动物进境港口的建设和管理,避免水生动物疫病传入,日前质检总局公布了《质检总局关于实行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港口制度的宣告》,我市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港口、东渡港口、海沧港口被列入全国首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港口之一。
据介绍,取得资质的港口必须是国家对外开放港口,辖区范围内应树立现场检验场合,拥有相应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协查人员。其中,检验场地及场合设施设备应具有防风防雨的检验场地、采样场合、办公场合及检疫处置等配套设施设备。成为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港口后,我市这三个港口将可进口鱼类、甲壳类、软体类等水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