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万科企业发布公告,为满足项目发展需要,该公司控股子公司拟通过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拟为下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事项一,为满足昆明南郡荟广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操作该项目的云南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拟向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资产)融资,融资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担保事项二,为满足昆明魅力之城A9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操作该项目的云南浙万置业有限公司拟向新华资产融资,融资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担保事项三,为满足佛山万科凌越商务中心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操作该项目的佛山市顺德区万彬房地产有限公司拟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融资,融资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65亿元,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本次担保发生后,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约为人民币283.53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12.02%。
公告称,昆明南郡荟广场项目、昆明魅力之城 A9 项目及佛山万科凌越商务中心项目均处于开发建设阶段,目前项目进展顺利,经营前景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