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股东和董事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王女士,朱先生,朱先生,先生,张晓建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6,117,3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12%,公司董事陈格先生,监事王和平女士,副总裁程鹏先生等七名董事持有公司股份27,342,3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98%。
集中降价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发布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董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了公司大股东及董的减持计划主要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王女士,朱先生,朱先生,先生,张晓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陈格先生,王和平女士,程鹏先生等7名高建董事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于2021年11月16日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48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4%).如果公司有发行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在上述减持期间,将相应调整拟减持的股份数量降价价格将根据实施降价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集中减标计划实施结果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主要股东王女士,朱先生,朱先生,先生,张晓建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3,831,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0,300,000股,其中 王女士为进行资产规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公司股份共计300万股转让给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水影20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水影浔阳1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4,131,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4%,公司董事陈格先生,监事刘喜兵先生,副总裁程鹏先生,朱大海先生等7名董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76,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5万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26,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大股东,董事高建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间隔已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比例是指2021年11月16日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1,256,542,551股的比例。
上述削减实体中有一致行动者:
注:上述持股比例是指2021年11月16日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1,256,542,551股的比例。
二。集中降标计划实施结果
大股东董,因以下事项披露了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所公开的减少时间间隔到期。
注意:
1.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是指计划减持金额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0,324.11万股的比例,
2.在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王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00万股,其中因资产计划原因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300万股转让给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水影20号私募投资基金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水影浔阳12号私募投资基金朱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50万股朱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60万股张劲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20万股王和平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45万股上表中本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为减持计划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后的最终持股数量
实际减持是否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是□否。
减量时间间隔到期时,减量是否未实施□未实施√已实施。
实际削减量是否未达到削减计划的最低削减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提前终止缩减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