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2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5月27日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并向社会披露。与此同时,
鉴于问询函涉及的事项较多,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其中涉及的部分问题和事项需要年度审计师进行审核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延迟回复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回复仍需完善,公司无法在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本回复为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向深交所申请,对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再次延期至2022年6月24日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东辉
200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