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在对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336号提案的答复摘要中表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稳定生猪生产基本保障政策,继续加大对中小农户的帮扶力度。
全文如下:
对CPPCC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36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一是继续支持以家庭为核心的中小散户适度养殖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号文,明确提出积极推进中小农场发展最近几年来,在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的过程中,我部把发展中小养猪户作为生猪补库复产的重点工作一是引导各地发展龙头企业主导,农民合作社为继,中小农户参与的生猪产业化联合体,组织中小农户,依靠龙头企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带动中小农户增产增收二是组织实施龙头企业带动万头生猪产业扶贫项目,加大对规模化猪场建设补贴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广法人养殖户,托管租赁,入股等模式,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以大带小金融服务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养殖户发展标准化生产三是加强对中小农户的指导和培训,组织基层畜牧兽医机构,科研院所,产业技术体系和行业协会等到各地开展巡回讲座,举办线上培训班,并免费发放技术手册,袖珍本和清论文,引导中小养殖户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和动物疫病防护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稳定生猪生产基本保障政策,继续加大对中小养殖户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带动农户改变传统生产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的标准化养殖,推动中小农户融入现代生猪产业体系。
二,关于建立规模化水产养殖企业准入资格梯度的意见
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的发展方向最近几年来,我部通过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强化监督管理等综合措施,推动规模养殖不断提升2020年,我国畜禽养殖规模率将达到67.5%,比2015年提高13.1个百分点特别是本轮生猪生产恢复期间,生猪产业涌现出一批年产10万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企业但根据我国国情,发展规模化养殖企业要坚持市场导向,充分考虑产业发展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不同地区消费习惯等多重因素,积极稳妥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规模养殖这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合规性
为引导规模化养殖规范有序发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畜牧法》明确了养殖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生产场所和设施,技术人员,动物防疫,废弃物处理利用等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设计,加强规划指导和规范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规模化养殖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关于细化生猪养殖企业环保准入标准
最近几年来,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不断加强生猪养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年产量超过5000头的农场实施环境影响评估通知和试点制度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有3044个农场采用告知和承办审批制度《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联合发布,明确了畜禽粪污利用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督促养殖场履行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粪污利用过程监管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大县全覆盖,同时探索非畜牧县粪污处理从2021年开始,启动绿色栽培循环农业试点,重点支持粪污利用,大力推进粪污还田,实现栽培与循环利用相结合你提出的有关建议,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
在规范非洲猪瘟防控养殖用地方面,2019年,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号文,明确将养殖生产及直接相关粪污处理,检验检疫等畜禽养殖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管理考虑到全国地区差异较大,各省可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各类设施的农用地规模,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与养殖场配套的自用饲料生产和去污用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条件的,可按照通知要求和各省具体实施办法办理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指南,重点在畜牧大县编制实施方案,对相关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研究评估,及时启动标准修订工作,继续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养殖用地等政策措施,为生猪产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010—59192843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