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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产经智库|链长制如何保证以创新支撑国内产业循环

栏目:财经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余梓阳    发布时间:2020-05-13 15:19   阅读量:7973   

为贯彻落实中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指示精神,从2018年开始,浙江、湖南、江西、广西、辽宁等地先后推出省级领导兼任产业链链长的“链长制”。在本次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为了维护全球供应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各地进一步强调了“以产业链为中心协同各地复工复产”的工作机制。产业链链长制有在全国各地迅速推行的趋势。我们就以下问题对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产业管理创新制度进行一些探索:您觉得地方政府为什么要搞“链长制”?您认为在产业链协调中,“链主”与“链长”各有什么特点?在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发展过程中,面对的主要的制度性障碍是什么?链长制怎么去解决这些问题?未来某些全球产业链存在断裂风险下,链长制怎么保证以创新支撑国内产业循环?

刘志彪(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

全球产业链会发生一定程度松动,但真正断裂的可能性很小

地方政府搞链长制的动机,短期是抗击疫情对产业链中断的威胁,维持全球供应链的稳定性;中长期则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中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进基础产业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的要求,做大做强经济社会发展的产业基础。

过去我们在研究GVC(全球价值链)理论时,强调在市场基础上发挥“链主”的作用,发挥链主在GVC治理、产业升级和价值分配中的主体性作用,在特殊疫情期和“逆全球化”背景下,各地方政府创造性地推出“链长”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产业管理制度。说到底,“链主”与“链长”的关系,还是一个在资源配置中如何让市场机制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根本性问题。

产业链与创新链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一个“钱变成知识”与“知识变成钱”的链条中的不协调和不衔接的融合问题。负责创新的科学家与负责创造财富的企业家在追求的目标机制、绩效的评价机制、行为模式等方面有根本的不同,从而造成衔接和融合的障碍。为此在实施链长制的条件下,处于高层次的链长可以设法搭建交流平台,如创设产业教授、论坛等制度;要求政府投入的大学、研究机构的实验室,要制度化地对产业界开放;以及可以让产业界收购兼并应用型研究所,等等。

未来全球产业链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松动,但是真正断裂的可能性很小。可以推测全球产业链将趋向于重组。重组的趋势主要是纵向缩短、横向区域化集聚,从而形成依托于区域性产业集群为主的全球产业链集群。这种全球产业链集群的特征是企业既嵌入GVC,又加入产业集群。这一双重嵌入特征是未来的企业组织流行模式,也是中国企业过去地方化与全球化融合发展的结果。不同之处就是我们的企业还不是全球产业链集群中的大买家。为此需要在战略上逐步用基于内需的全球化代替出口导向的全球化。优化专业服务环境,依靠产业链招商等手段实现“引资紧链”;改进收入分配,依托国内经济大循环来实现“市场强链”战略;强化专利战略,依靠密集的研发投入等手段实施 “技术补链”战略;鼓励并购重组,基于集体行动等手段来实现“组织固链”战略。

高波(南京大学)

政府需全面掌握本区域产业链现状,保障重点企业,关注产业链配套企业

“链长制”是在当前环境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防止产业链断裂的需要。在全球疫情的迅速蔓延和我国疫情还有很大不确定性的背景下,部分产业链较为脆弱,单纯依靠市场无法规避产业链断裂风险。“链长制”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加强对新兴产业链和面临较大风险产业链的支持和协调。

第一,我国拥有39个工业大类,191个中类和525个小类,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丰富多元的产业体系培育了一大批处于不同产业门类的企业。不同的产业链有不同特点,需要制定特定的产业链工作计划,从各产业链自身的角度统筹推进各类企业发展,实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人才引进、技术创新等重大事项。

第二,创新驱动产业链升级和实施融合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传统产业存在产能过剩、升级滞缓、中高端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巨量消费潜力难以释放等问题,迫切需要推进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制造,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需要深化军民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产业融合,支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链细分领域集中度和跨链融合度。

第三,新冠肺炎在全球肆虐导致全球产业链安全风险大大增加。其他国家大面积停工导致全球产业链中断,需精准打通供应链堵点、断点,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推动大中小企业、内外贸配套协作各环节协同发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第四,我国抗击疫情取得阶段性胜利,目前急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政府需全面掌握本区域产业链发展现状,在保障产业链重点企业的同时也要关注产业链配套企业,推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链主”处于产业链核心地位,能够协调产业链上各个节点的活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可以使整个产业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正常工作的企业。 “链主”是在产业链发展过程中由市场自发形成的,在产业链协调中会利用其主导地位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淘汰产业链落后环节,引领产业链发展。但也有可能出于自身利益,阻碍整个产业链的转型升级。

而“链长”由政府设立,旨在推动本地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链长”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产业链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困难问题。培育扶持本地区“链长”企业的同时维护市场秩序。“链长”与“链主”的关系也是政府和市场关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微观领域,如产业链中配套企业的优胜劣汰应当基于“链主”的需要。政府应当加强宏观调控,由“链长”制定相关产业链政策并落实,克服市场资源配置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问题。

从链长的具体职能看,第一,各链长调研梳理产业链发展现状,研究制定产业链图、技术路线图、应用领域图、区域分布图,掌握产业链重点企业状况和产业链各环节对外依赖状况。第二,加强开放合作。目前全球疫情恶化而我国疫情已经得到基本控制,应当用足用好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政策,积极引进外资,补足产业链上的短板。第三,加强自主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自主或联合建立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等机构。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创新综合体等公共服务平台,突破一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

崔卫东(蓝鲸咨询)

链长要尊重链主和链员,敬畏市场,不搞拉郎配、瞎指挥

链长制更多的是发挥资源和要素的组织协调作用,提高产业链组织效率,链长不可以用看得见的手代替看不见的手,甚至乱伸手。链长制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尊重企业家精神,保持该不出手绝不出手的原则、内涵和素养。

产业链协调关系是一种非法定的产业链壮大、促进关系。链主是在产业链发展和进化过程中竞争形成的,不是选举产生的、也不是任命的。在产业链上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就可以成为链主。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链主可产生于产业链上游、中游和下游。这种竞争优势更多表现在产业链上,对技术、市场、供应、维护的可支配地位。

在产业链发展的不同阶段,链主具有不同地位。在产业链新兴阶段,强调链主的技术自主、市场可控、供应链可续。在产业链壮大阶段,强调链主的产业链维护和产业责任,简言之,要让同行有饭吃。在产业链衰退阶段,链主要倡导有序退出,防止产业链践踏和休克。

链长是产业链倡导者、支持者、维护者、守望者,往往由地方政府高级公务员和行业协会负责人担任。链长倡导、引领、推动新兴产业链,支持产业链发展壮大,提醒产业链企业有序退出。好的链长审时度势,发现、依靠链主及产业链中的关键参与者,建链、补链、强链,协助建立并维护产业链市场竞争秩序。在产业链出现过度集中和过度控制时,链长推动产业链链主及关键控制者公开技术秘密或拆分市场份额,促进产业链充满创新活力、竞争活力,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产业链和创新链协同发展过程中主要制度性障碍是扶持新兴产业链发展与反不正当竞争的适用冲突。链长制以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为中心,在产业链新兴期扶持产业链发展,培育链主,注重把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成链主企业,协同链员之间的技术、市场、利益关系。在产业链壮大期推进产业链自主管理,促进公平交易和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反倾销和防止不正当竞争,推进产业链成员不断技术进步。

链长要尊重链主和链员,敬畏市场,不搞拉郎配、瞎指挥,链长不与链主、链员错位。链长制可以在一定区域内支撑产业循环。链长制组织研判产业经济规模、工艺技术路线、装备设施成本,提出产业循环半径。链长制扶持链主,邀请智库专家预测全球产业链断链风险,编制产业链循环图和产业链地图,制定强链、补链方案,实施技术、人才、市场、供应链等预案,突出技术积累、试验验证,容忍短期阶段和局部状态的较高成本,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打好产业链阻断的保卫战、阻击战、攻坚战。

链长制可以在全国、省级、设区市组织产业循环,不宜在较小区域组织产业循环,在产业生态欠发达的地区,如县、乡镇、园区组织产业循环,受产业规模经济制约、非市场化指挥,效率低、风险高。

王宇(南京大学)

“链长”的主要任务是寻找疫情冲击下产业链的受损环节,尽快修复和稳定产业链

“链主”是企业,“链长”是政府,两者要严守各自的边界。“链主”是企业通过自身的实力,在市场竞争中逐步获得了产业链中的话语权和领导权,这个本质上是市场行为。地方政府作为“链长”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和发展产业链,必须严守中立角色,发挥好建设者和协调者的功能。

在当前环境下,“链长”的主要任务是寻找疫情冲击下产业链的受损环节,尽快修复和稳定产业链。在这一过程中,“链长”可以部分使用行政手段来扶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但是不能干预市场竞争,要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协调产业链内部不同企业的利益分配。而作为“链主”的企业,在这一过程中,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也应该积极配合“链长”,实现产业链的共同繁荣。

李新颜(财通创新投资)

链长制是长期产业需求与当前形势共振下的必要选择

链长制推出的背景与当前面临着产业链补齐与产业链升级两大核心任务关系密切,一方面需要完善产业链,补齐短板,另一方面,产业链也亟待以创新手段实现升级,尤其是以创新为抓手加强及拉升产业链高端环节;同时,在抗击疫情的大背景下,又增加了保障及维护全球产业链的安全性稳定性的新任务。可以说,链长制是长期产业需求与当前形势共振下的必要选择。

第一是处理好短期权宜之计与中长期制度建设的问题,链长要从更高的使命和担当出发,以超越自身任期的时间维度进行长远谋划,以满足双链协同发展的长期化持续性要求,更需要对探索及经验进行总结实施制度化安排;第二是处理好一体化及区域化的问题,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建立的链长制,足以协调省域范围之内的产业链及创新链协调发展,但也需要关注省域范围之外的不同区域之间的协调问题,最大程度避免在产业链完善及创新升级中的高水平重复,做好区域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共生;第三是处理好市场化和行政化两种力量的权衡问题,链长以行政力量点燃协同发展的第一把火,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发展进入新的发展轨道的同时,需要着力于建立保障双链协同发展的机制和环境,加倍重视及营造市场驱动为主的产业环境。

(本文首发于 长江产经智库,澎湃新闻经授权刊发。刊发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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