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步入了更为关键的存量领域。
继今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新发放贷款主要参考LPR定价后,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下称公告)明确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有关事宜。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因为涉及千家万户,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备受关注。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称,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并给出了具体的转换方法。
作为信贷市场“第一线”参与者,银行对利率市场化的感知最为敏感。银行相关人士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因为LPR改革按照“先增量试点、后存量并轨”的路径稳步推进,对于银行的影响可控,从长远来看,银行应主动提高自主定价能力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目前,各家银行已经开展“备战”行动,稳妥有序推进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
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
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当前推动存量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可以说是水到渠成。”建设银行相关负责人说。这位负责人认为,人民银行推动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是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工作的重要一步,也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环,意义重大。下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