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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应将Libra视作外币纳入外汇管理整体框架

栏目:财经    来源:东方财富    作者:苏小糖    发布时间:2019-08-12 14:04   阅读量:15185   

CF40特邀成员、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8月11日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介绍了Libra对外汇管理和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以及应对。

关于Libra对外汇管理和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孙天琦表示,Libra可能挑战我国现行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对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汇率完全市场化的国家而言,资金跨境可以无因划转,只要遵循“三反”的要求。在我国,资金跨境不能无因划转。基于资本项目开放的进程和汇率市场化的进程,相应外汇管理的一个基础的要求是强调外汇交易要有真实的交易背景,要审核交易的真实性,目前在我国由银行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

“从Libra公布的技术特点看,Libra是C2C的,谁来落实对交易的跨境交易真实性的审核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此外,从技术上,如何在数字环境下区分交易是境内交易还是跨境交易?这个交易是发生在境内主体之间还是境内主体和境外主体之间?这也是一个新的课题。”

在应对建议方面,孙天琦表示,一是将Libra视作外币,必须纳入我国外汇管理整体框架。目前看,Libra可以自由跨境流动,因此必须将其视作外币,纳入我国外汇管理整体框架。这也符合我国现在的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和汇率市场化进程。首先,Libra和人民币(即法币)之间的兑换,必须符合结售汇规定;其次,以Libra为媒介的跨境收支交易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再次,可用于我国已承诺的完全可兑换的经常项目下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等交易,以及资本项下已经开放的交易,同时必须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

二是除国家另有规定的极少数情况外,我国境内交易必须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包括数字环境下的境内交易的计价结算。绝不能出现在数字环境下境内交易的Libra化或者是美元化。

三是跨境金融服务必须持牌经营,金融牌照必须要有国界。新型金融服务提供商,绝不能只持有国外牌照而没有我国牌照,在我国境内“无照驾驶”。从一线实际工作接触的各类非法跨境交易的各种类型看,现有的、非数字货币环境下,跨境金融服务已经给监管提出了越来越大的挑战。数字环境下,这种挑战将更加明显。

四是推进金融业改革开放。孙天琦认为,Libra与法定货币在国际上的竞争,谁的市场份额大,最终决定权在市场,起决定作用的是各国经济、文化等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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