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记者王雨萧、安蓓)记者17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批试点名单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共160家,其中,中央企业系统107家,地方企业53家,资产总量超2.5万亿元。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行业领域看,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既有传统制造业领域,也有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从试点选取看,第四批试点不局限于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7个重要领域的国有企业,也包括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其他领域国有企业,以及已经实现股权层面混合、拟进一步在完善治理上深化改革的国有控股企业。
从企业层级看,中央企业主要集中在二、三级企业,其中二级企业55家,三级企业50家;地方企业以一、二级企业居多,其中一级企业14家,二级企业32家。
从资产规模看,第四批试点企业资产总量超过2.5万亿元,中央企业资产规模约1.7万亿元,地方企业资产规模约0.8万亿元。其中,资产规模超过10亿元的企业共有99家,占第四批试点企业总量的61.8%。
孟玮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截至目前,我国已推出3批50家重要领域的混改试点。从实施效果来看,已完成改革主体任务的企业经营业绩都得到显著改善。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国资委等有关方面,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一企一策,稳步推进第四批混改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细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全流程指引,更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孟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