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以农家乐为特色的乡村旅游越来越兴旺,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增加了农民收入,繁荣了农村经济。然而,也有一些农家乐的经营者不重视保护环境,卫生脏乱差、排污不达标、垃圾不分类,给农村地区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
这种现象凸显出一部分经营者环保责任意识欠缺。一方面,有人可能认为农村“地大物博”,污水可以自行“消化”,殊不知积少成多,整个自然生态的破坏可能会因此而恶化;另一方面,有人认为治理农家乐污染是“政府的事”,与农家乐经营者无关,这种“赚钱归自己、污染归政府”的逻辑显然是不对的。
天蓝、水清、地绿,宁静优美的生态环境,天然的自然景观以及纯朴的乡村生活方式,迎合了久居大城市人群对宁静、清新环境和回归大自然的渴求,因使人们直接享受大自然的恩赐而受到青睐和欢迎。倘若因为某些农家乐带来的污染问题,使得乡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美好环境被污染,下一步又怎么会吸引更多游客?
所以说,必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各地应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加强对农家乐投资者、经营者的教育和管理,提出刚性环保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发展农家乐时不带来污染问题,实现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