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郑增波等51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朱得帮等41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殷光明等96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庆法等45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成等13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郑增波等51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朱得帮等4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殷光明等96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张庆法等45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张成等13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