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航空公司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费。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月2日-3日,祥鹏航空、深圳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陆续对外宣布,自1月5日(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1月3日,东方航空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称,东上航自2019年1月5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具体如下:
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0元。
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0元。
调整日期之前已经销售的客票,按原征收标准执行。
1月4日,春秋航空也宣布,由于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出现了新一轮调整,因此,从2019年1月5日零时起(以订票时间为准),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调整为0元。1月5日零时前购票的,仍然按原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
此外,从1月4日起,订购航班出行日期为3月1日后的机票,春秋航空行李政策将根据所购产品不同,免费行李的额度也将进行不同程度调整。“经济座”产品携带的免费行李额度将从20公斤提升至27公斤,“商务经济座”产品携带的免费行李额度将从25公斤提升至37公斤。选择“会员专享座”产品的旅客将不包含免费托运行李额。但是,针对国际地区航线的旅客,春秋航空将继续免费赠送10公斤托运行李额,加上手提行李7公斤,总行李额为17公斤。
截至记者发稿,暂未收到国航、南航调整燃油费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