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12月28日电 (沙见龙)山东省人民政府12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该省正式取消鲁苏省界5个高速公路收费站,与江苏省高速公路正式联网运行。目前,省界电子收费系统、山东全省联网收费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已全部完成。
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江成介绍,该省与江苏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共5个,分别是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所属沈海高速(G15)、长深高速(G25)、京沪高速(G2)鲁苏收费站,山东高速集团所属京台高速(G3)鲁苏收费站,中铁建济鱼公司所属济徐高速(山东S33,江苏S69)鲁苏收费站。5个收费站共有收费车道168条,其中入口车道80条,出口车道88条,日均通行车辆4.8万辆,特别是沈海、京沪鲁苏收费站仅人工车道日均通行车辆就超过1万辆。
目前,5个收费站有4个已全部完成物理拆除,可实现安全快捷通行;1个收费站因施工条件不具备,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暂时实行抬杆放行,随后整体拆除。据江成介绍,山东在全国首次采用“3+1”建设模式——在出省方向设置3个门架进行电子交易,入省方向设置1个门架进行电子标识,并进行了联合测试和试运行。同时,山东全省联网收费系统相关软硬件已完成升级改造,成功投放使用高速公路复合通行卡(CPC卡)。
“传统的收费方式以省为单位,进出省界需要先结算出省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再领取入省的高速公路通行卡,车辆需要排队等候,导致收费站人工车道经常出现长时间拥堵现象。”江成表示,取消省界收费站后,省界处原有的正线路面收费设施拆除,在省界附近设置电子收费系统,ETC车辆仍可以不停车驶入和离开高速公路,非ETC车辆在通行省界时不再需要停车交卡、交费和领卡,而是直接通过,实现了车辆无障碍通行,大幅缩短了车辆通行时间,提高了通行效率。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山东与部分省份一样,出台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和绿通车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各省出台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继续严格在本省范围内执行。对公务车、抢险救灾车等特殊车辆,山东与江苏省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执行紧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由两省临近收费站进行交通指挥协商,互免通行费。
此外,跨省通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绿色通道”优惠目录范围内的,可享受减免全国同一政策;属于各省自行制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只在本省享受优惠,出省后按当地政策执行。
据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部署,交通运输部研究确定选取山东、江苏和四川、重庆作为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首批试点省份,要求于2018年底前率先取消两省之间所有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为全国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