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达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奖励
10省(市)共获奖励资金8.6亿元
财政部今天发布通知,向10个省(市)下达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8.6亿元。10个省(市)包括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云南省、陕西省。
在奖励资金分配方面,北京市、青岛市各获得2000万元;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各获得9000万元;其余中西部地区5省份各获得1.1亿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发布的《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这10个省(市)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
财政部要求各省(市)充分发挥受表扬地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地区共同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力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