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19-3油田4区调整/PL19-9油田二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报告书及评审会专家个人意见予以公示。
附件:1.PL19-3油田4区调整/PL19-9油田二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评审会专家意见
传真:010-68042807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1号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 (邮编:100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