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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买房?购房者交11.3万元后中介“失联”

栏目:财经    来源:中新网    作者:肖鸥    发布时间:2017-07-09 12:47   阅读量:6154   

本报讯(记者万凌)购房者轻信中介人员能低价拿房源,支付了中介费和首付款共计11.3万元后,才知道自己认购的房屋竟然已经出售,想退款却再也联系不上该中介。昨天,刘先生致电武汉晚报新闻热线斥责这种欺诈行为。

户口在咸宁的刘先生说,几个月前他在鲁磨路一带看二手房,准备结婚,碰到一名中介人员吹嘘能“低首付、不限购”拿到一手房源。“当时我不相信他。”可过了一段时间,刘先生仍然没有看中合适的二手房,就想起这名姓孙的中介人员,还到他位于鲁磨路中建大厦一家没有挂牌的公司去考察过。这时,孙某向他推荐江夏汤逊湖山庄的商品房,称通过他买房,首付款低于武汉市规定的首套房比例,而且也不受外地人在汉限购政策的约束。

今年4月初,刘先生来到汤逊湖山庄售楼部,签订了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和商品房认购书。申请表上盖有武汉市江夏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但认购书上没有开发商的公章。“他说稍后他会拿去盖章。”在一名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刘先生交给孙某10.3万元首付款。本以为事情已经办成,他又支付给孙某1万元中介费。

此后,刘先生多次催问孙某,什么时候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孙某却总是扯理由不予正面答复,这让刘先生起了疑心。他再次来到售楼部询问,却得知他认购的房屋已经出售了。

昨天,汤逊湖山庄售楼部的曾经理告诉武汉晚报记者,孙某曾经向他们介绍过多位购房者,但并不是如他所说的享受优惠价。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和认购书在售楼部里随处可取,应该是孙某自己拿到手的,而且刘先生支付的首付款也并未进入开发商的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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