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区报财经评论员
范京蓉
每年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后,媒体总是乐于搜集、公布企业高管或董事长的高薪榜单,中外皆然。就美国而言,尽管美国政府在金融危机之后大力加强了对上市企业高管收入的监管,排名居前的高管收入近三年却遏制不住逐年上升的势头,可见要控制上市公司的“高官厚禄”实属道路维艰。
不久前,美国有关研究机构发现,2016年,有八位上市企业的CEO薪酬超过3000万美金,较2015年增加一半。其中美国有线电视运营商Charter Communications首席执行官Thomas Rutledge以9800万美元的薪酬高居首位,排在第二至第五位的分别来自耐克(两人)、华特迪士尼和甲骨文,收入在4090万至4760万美元之间。其中甲骨文的联席首席执行官Safra Catz是位女性。
而如果对比同一机构发布的2014年美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前五名,就会发现这些打工皇帝们的收入这两年进步很大。2014年,排在榜首的是甲骨文CEO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的7840万美元,随后的分别来自迪士尼、21世纪福克斯、霍尼韦尔和艾默生电气,收入在2540万至3430万美元之间。
美国上市公司高管收入过高是个老问题。有统计表明,2015年,标普500指数成分股涵盖的公司中,首席执行官的薪酬中位数为1080万美元,而普通美国劳工的中位数收入在4万美元左右,差距巨大。但是,美国上市公司高管的收入结构与普通员工不同,是造成巨大收入差异的主要原因。
在美国,普通员工的大部分收入是主要工资收入(70%左右)和福利(20%左右),而美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构成则刚好相反,工资收入和福利只占30%左右,大头是长期激励计划。例如,美国某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披露,美国高管的薪酬构成一般是基本工资占17%,奖金占11%,长期激励计划占65%,福利计划占7%,其中长期激励往往都是和公司股权相关的激励,在公司业绩上涨或者因为资产并购等重大事项导致股价上涨时,企业高管可以兑现非常惊人的收益。
其实,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为了平息民怨,美国政府及国会也采取了一些措施,限制企业高管收入。例如,2010年通过《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规定所有上市企业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股东决定薪酬”(say on pay)投票,必须公布高管和普通员工收入差距等等。特别是针对国有企业和曾在2008年接受过政府救助的金融机构和公司,推出了限薪举措。例如,国企高管就规定了年薪为10万至30万美元的上限等等。
就2016年而言,排在榜首的Charter Communications首席执行官Thomas Rutledge薪酬近亿元美金,主要是因为该公司去年完成了对时代华纳及另一家媒体公司的并购,成为美国第二大有线电视公司,Rutledge因此获得了一笔不菲的奖金;同时,因为过去5年公司业绩符合董事会预期,Rutledge还获得了相应的股权激励。
而其他排在高薪榜上“打工皇帝”,收入的增长也与近年美国股市不断走牛有关。一方面,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考核高管业绩时,会把公司股价表现作为一个重要的考察指标(因为股价上涨符合股东利益),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上涨,高管的长期股权激励就可以兑现。另一方面,股价上涨,也使得高管持有的公司股份价值上涨,到期兑现时就可以获得比较高的收入。
仍然以Charter Communications为例,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详细披露高管的薪酬构成,在SEC网站上刊登的Charter Communications递交的definitive proxy statement,非常清楚地说明了所有高管的薪酬分配原则和发放明细。其中,高管的工资和奖励是与公司相对于同类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紧密挂钩的,公司股价必须超过同类公司股价的一定比例,高管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文中非常详细地披露,如果在5年之前,用100美元分别投资于标普500指数、同类公司及该公司,投资者去年底获得的收益分别是198、336和457美元,可见在高管团队的领导下,股东获得了高于市场和同类公司平均水平的回报。而且,在三年前的股东大会上,这份高管薪酬方案获得了87%的股东投票通过,高管可以兑现之前签署的薪酬协议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