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讯:商贷不能“按月提取” 公积金新政只适合部分购房者
“公积金贷款是认房不认贷,所以我在贷款买房时不能够应用公积金。”在南部某楼盘购置了一套140□产品的孙楠说,结婚前他与老婆名下各有一套房源,新购置的房子属于家庭名下第三套房,虽然他前两套房源的贷款早已还清,但依然不能够应用公积金贷款。
孙楠交完首付后,还剩70万元的贷款,只能所有应用商业贷款。他算了一笔账,目前商贷的利率为4.9%,公积金贷款为3.25%,假如将还款刻日设置为30年,总共还款额起码多出20万元。“新政推出后,本认为能够按月提取冲抵房贷,但被银行告知,商贷是不能够应用按月提取公积金的,只能采用按年提取的方法。”孙楠说。
某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记者,最近公布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行细则》中,按月提取业务只合适已经解决了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除此以外,一些在售楼盘并没有跟签订公积金应用协议,所以买房只能选择商贷,享用不到新政的利好,购房者最好在买房时,提早询问置业参谋是不是能解决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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