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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质检总局质检总局:12批次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不合格

栏目:财经    来源:互联网    作者:谷小金    发布时间:2016-08-11 11:21   阅读量:18926   

8月11讯:交通质检总局质检总局:12批次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不合格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0日讯 据了解,质检总局近期抽查了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等 9个省、直辖市 60家企业生产的 60批次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

中国经济网记者得知,本次抽查根据 GB 4706.1-1998《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请求》、 GB 4706.12-2006《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安全储水式热水器的特别请求》、 GB 21519-2008《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制值及能效品级》、 GB/T 20289-2006《储水式电热水器》 等标准的请求,对 储水式电热水器 产品的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烧,工作温度下的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湿润,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构造,内部布线,电源衔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办法,螺钉和衔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对在接地系统异常时提供给急防护办法的Ⅰ类热水器的附加请求、额定容量、能效品级( 24h固有能耗系数、热水输出率) 等 18个 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 12批次产品不相符标准的规定,触及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构造、接地办法、对在接地系统异常时提供给急防护办法的Ⅰ类热水器的附加请求、额定容量、能效品级( 24h固有能耗系数、热水输出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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