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讯:交通质检总局质检总局:8批次自行车产品质量不合格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0日讯 据了解,质检总局近期抽查了 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 6个省、直辖市 80家企业生产的 80批次 自行车产品。
中国经济网记者得知,本次抽查根据 GB3565-2005 《自行车安全请求》 等标准的请求,对自行车产品的制动性能(干态制动、湿态制动)、把立管、车把部件的强度(把立管力矩实验、把立管曲折实验、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实验、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实验)、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惫实验(平式车把、高翘式车把)、车架 /前叉组合件冲击实验(重物落下、车架 /前叉组合件落下)、前叉的疲惫实验、车轮静负荷实验、脚蹬间隙(地面距离、足趾间隙)、鞍管、反射器(前反射器、后反射器、侧反射器、脚蹬反射器)、鞍座和鞍管静负荷实验、链条拉断力、驱动系统静负荷实验等 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相符标准的规定,触及到把立管曲折实验、前反射器、后反射器、侧反射器、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惫实验(平式车把)、链条拉断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