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讯:财政部:优先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中国网财经8月8日讯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赞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务政策的告诉》,财务部有关负责人就实行赞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务政策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加速户籍制度改革、实行栖身证制度的基础上,优先将持有栖身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证范围,做到公共服务提供随人走。
财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告诉》明确提出,要在加速户籍制度改革、实行栖身证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政策,张罗资金,优先将持有栖身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证范围,做到公共服务提供随人走,为人的自在流动制造优越制度环境。
一是赞同和引导地方政府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责任教育纳入公共财务保证范围,慢慢完善并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上天接纳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中央和省级财务部门按在校学生人数及有关标准分配资金,完成“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二是中央财务要大力赞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创新,重点赞同整合城乡住户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鼓励有要求的地方将相符要求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眷纳入本地医疗救助范围;关于农业转移人口选择加入城镇住户医保的,各级财务依照参保城镇住户相同的标准赋予补贴。
三是抓紧做好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证系统和城乡社会保证制度连接等工作,加速实行一致标准的城乡社会保证制度,同时催促地方政府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四是分配工作专项资金时付与城镇常住人口和城镇新增工作人数等因素恰当权重,赞同和引导地方政府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免费的公共工作服务,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在常住地可按规定享用相应的工作创业搀扶政策。
跟随栖身证制度的陆续完善,持有栖身证人口被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证范围其实陆续提升保证水平,慢慢与本地户籍人口享有一致的基本公共服务,在此基础上,加速完成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笼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