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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守英:农村改革的前提发生五方面变化

栏目:商业    来源:中新网    作者:笑笑    发布时间:2017-06-25 13:25   阅读量:8322   

中新网威县6月24日电(记者 周锐)县级综合体制改革暨威县创新实践高层研讨会24日在河北威县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原副部长刘守英在研讨会上指出,中国乡村正在发生的五方面变化,改变了农村改革的前提。

第一方面的变化是农民的根源不一样了。刘守英指出,农民根源变化一方面是农民的异质化。纯粹的农民只有百分之十几,有将近百分之二十的非农民,以及夹在中间的农民工。农民的分化导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农民和农村的关系、农民对农业的态度都发生了重要变化。第二方面是代际差异。相比于40、50年代的农民工,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离土出村后不再回村,这意味着农村改革的主体发生了变化。

第二方面是农业功能和形态的变化。过去中国农业就是“搞粮食”,如今整个农业的功能已经大大拓宽,从粮食农业拓展到休闲农业、健康农业和特色农业。各种有特色的东西出现,意味着改革者必须重新定义农业,不能继续只用粮食思维来考虑下一代的发展。

第三方面变化是新产业和新业态的出现。刘守英指出,乡村新产业和新业态出现带来的非常重要的变化就是新技术的革命,这种革命让农村市场从局限于熟人社会的小市场向陌生人社会拓展,这对产业、业态带来非常大的变化。

第四方面是村庄的分化。刘守英指出,目前中国村庄整体已经历史性的发生分化,一部分村庄开始有模有样,有城里人去,有特色,有历史古迹。另一些村庄则出现破败、衰败迹象。

第五方面变化是城乡互动和乡村价值的提升。刘守英指出,中国上一轮城镇化中,基本上是生产要素从乡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未来,中国城市化的特点可能出现大的变化,城乡之间的特点将是互动和对流,这将让人们重新认识乡村的价值。

刘守英强调,当各方讨论农村变革时,需要注意到乡村正在发生的上述变化,这是讨论整个农村制度改革的前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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