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17日电 (记者 王恩博)如果说消费是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那么蓬勃发展的消费金融正成为它的主要动力来源之一。
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3.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10.4%,高于GDP增速。同年,中国金融机构消费信贷余额占各项余额比例达到23.03%,新增消费信贷6.1万亿元,占全年新增贷款的50.22%。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在17日北京举行的“Fintech时代的消费金融创新发展峰会”上指出,消费对于支持中国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消费金融可以促进消费,进而对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宏观金融政策传导效力、推动传统金融机构转型都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看,消费金融首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资金融通的需要,将有效促进消费升级,刺激消费需求增加,并带动相关产业投资增加,进而优化经济结构;其次,其发展在利率渠道和信用渠道两方面增强了宏观金融政策的传导效力,提高当局宏观调控能力;第三,消费金融服务提供商种类丰富,各类主体之间有序竞争促进了传统金融机构改革创新。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等科技与金融不断融合发展,消费金融也衍生出大量不同形式的创新。以伴随电商成长起来的电子支付为例,2016年,中国支付行业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1228.6亿笔,规模277.1万亿元;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128.8亿笔,规模2133.4万亿元。
“科技发展使中国消费金融越来越趋向于面对全年龄段或全财富层进行消费信贷。”新网银行行长赵卫星分析说,一方面,现代互联网电商的发展让更多消费群体能便捷购买到需要的消费品;另一方面,以央行征信为代表的征信类数据不断丰富,令更多中国金融机构能够降低作业成本,更好识别客户。
不过,中国消费金融在与科技不断融合,蓬勃发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机制上的漏洞。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提醒,当前中国各类金融信息仍缺少相应共享机制,这为一些借贷群体“借新还旧、拆东补西”提供了空间。同时,市场上很多消费金融产品不需要抵押和担保,坏账率很高。部分机构为覆盖成本将产品利率抬过监管红线,且存在不透明、息费不分等现象,这都带来了隐患。
此外,信用信息等个人隐私保护,以及金融和科技广泛融合带来的监管政策和界限不明晰等问题,亦为中国消费金融进一步发展带来挑战。
对此,孙国锋认为,在金融科技的时代,消费金融发展亦应充分利用科技力量。例如很多金融科技公司掌握大量数据,其分析得出的信息对于提高风险管理非常有意义,将有效提高风控等工作效率。
在他看来,金融机构未来应建立更加全面的贷前、贷中、贷后内控管理体系,从风控技术、大数据开发应用、消费者权益保护、良好消费理念营造、征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共同努力,令中国消费金融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