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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举措激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动能

栏目:商业    来源:互联网    作者:安靖    发布时间:2017-06-06 14:22   阅读量:16289   

本报讯近年来,山东省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等各项决策部署,将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财政重点支持方向,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袁培全告诉记者,省级财政主要在三个方面着力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构建普惠制政策扶持体系。山东省级财政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投入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普惠制政策。围绕激励企业研发创新,省级财政设立了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围绕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财政出台了“小升高”财政补助政策,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补助。今年4月,省级财政下达“小升高”补助资金4650万元,惠及465家小微企业。围绕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动,降低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成本,省级财政设立了省“创新券”补助资金,对中小微企业使用共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产生的费用予以补助。2016年,全省“创新券”使用量达15773次,涉及1958家中小微企业,预计补助金额达4824.5万元。还有,科技型中小企业除享有一般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外,对其研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而且从今年起,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发展。

———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山东省级财政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综合运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实现财政、银行、保险和社会资金多方联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在加大股权投资支持方面,设立了规模2.4亿元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规模2亿元的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11只子基金,带动社会资本13亿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设立省级引导基金直投基金,对去年下半年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以及此前已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给予股权投资支持。在引导科技信贷投放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小微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质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予以贴息支持,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设立总额5000万元的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总额1亿元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有效放大了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创新规模。截至2016年底,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39.57亿元,居全国第三位。

——支持示范基地建设,打造集成化创新创业平台。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服务、政策集成、机制创新”的原则,山东省级财政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十三五”期间,每年遴选不少于10个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给予不少于800万元的财政补助,鼓励示范基地先行先试,集聚创新创业要素资源,打造小微企业专业化、集成化的新型载体,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遍地开花。2016年,省级财政对确定的11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共补助8800万元。(牛红 孔进 严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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