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监管,促进其持续稳健经营,7月8日,银监会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公开渠道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资本充足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集中性,可及性和公开性。
金融投资公司信息披露频率分为临时披露,半年度披露和年度披露其中,应及时披露实收资本或普通股及其他资本工具的变动情况,核心一级净资本,一级净资本,净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重要信息应每半年披露一次,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的计算范围,信用风险暴露总额,不良资产总额,信用风险资产减值准备,信用风险组合缓释后的风险暴露余额,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资产管理业务和债转股业务的风险等相关重要信息应每年披露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