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自治区财政厅从市县提前下达第三批转移支付资金54.49亿元,用于支持基层实施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事项资金纳入2023年预算,2022年国库资金提前拨付
专项资金分配总体上与中央分配原则一致,并充分考虑了各地区退税需求和减免规模的实际情况,使补助金额与退税规模相匹配同时,通过提高县区转换比例,进一步加大对县区的倾斜支持力度,着力保障县域财政稳定运行自治区财政厅将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直补资金管理,补助范围覆盖所有市县资金全部下拨核算到县区,国库资金全部直接下拨到县区,有力支持基层保障减税降费资金
截至目前,今年自治区财政厅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资金225.47亿元,支持基层实施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为基层缓解收支压力,统筹减税降费和民生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持,全力支撑稳定经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