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秦冬平 记者 马道军)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市低保标准从目前的750元/月提高到810元/月。此次提标,全市约有15万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据了解,今年我市强化托底保障和“救急难”,巩固“同城同标、城乡一体”成果,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要求,农村低保标准应高于扶贫标准,我市现行农村扶贫标准为9000元/年,此次低保提标后的年标准为9720元,高出扶贫标准720元。
自1996年建立低保制度以来,我市已17次提高了低保标准,从2004年起,每年7月份都对低保标准进行调整。根据调整方案,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低保标准将提高到810元/月。与此同时,城市“三无”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5倍;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3倍;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标准按低保标准的相应比例提高;困境儿童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参照低保提标幅度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