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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受益是核心

栏目:资讯    来源:互联网    作者:宋元明清    发布时间:2017-06-06 09:50   阅读量:7207   

在采访农民入股龙头企业的稿件时,总有一种感觉萦绕脑海,农民与龙头企业就像一对恋人,只有真心相爱才能地老天荒,否则就难免半途而废、分道扬镳。

正面的案例是平山泓润生态园。生态园的建设,不仅弥补了平山县休闲农业与科技生态景区的空白,绿化了荒山,而且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活跃了地方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

平山县农牧局农经科曹同志认为,土地流转,必须让农民受益,同时也要让土地经营大户有收益。否则,这种流转也就没有太大的意义。因此,需要给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的利益双方“算账”。如今,许多地方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规范合同签订,严格合同监管;健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稳定转移和社会保障机制,规避农民失地风险,消除其后顾之忧。

与之相反,柏乡智农合作社就因为合作双方心生间隙最终导致两败俱伤。

在柏乡流转7000亩土地,对于以蔬菜水果为主要原料的九道集团来说,初衷是很美好的——自己租地、自己管理,既节约了成本,又保证了品质。然而,原本十年的雄心却在不到一年烟消云散。还记得当时接受采访的县农工委相关人员说,之所以变成这样,除了发展太快、技术管理跟不上的原因外,合作社与各分社之间的合作模式也值得探讨。合作社全资投入、分社长负责管理的模式难以真正激励分社长的积极性、责任心,从而在生产管理上出现漏洞脱节。

从合作社的运行过程看,并未与入社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仅利用了合作社之名流转农户的土地,加之合作社的管理团队无法完全适应农业生产的客观要求,是导致这种窘况的主要原因。这一案例同时说明,工商资本切莫凭借热情或冲动盲目进入农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时,经营者不仅要深入了解农业经营的特殊规律和高风险性,更要深刻把握合作社的实质,双方都受益是核心。这样才能实现与农民的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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