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洁 谢璐) 今天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清明节放假通知,自4月2日至4日调休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记者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假期三天以及4月1日,市民可“享受”连续4天不限行。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市政府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记者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本市4月2日至4日将对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其中,本市机动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和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同时,虽然4月1日要调休上班,但由于是周六,也不采取限行措施。因此今年清明假期期间,市民可“享受”连续4天不限行。
此外,按照交通部相关规定,清明节属于四个免费通行的重要节假日之一, 因此放假期间高速公路将对小客车(7座及7座以下)实施免费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