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日前发布《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严格落实国家收储政策,确保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当前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地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及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研判和准确把握收购形势,统筹疫情防控和夏季粮油收购,突出抓好政策性收储和市场化收购两方面的监管,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开展,把各项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对收储矛盾突出的地区,要提早分析研判今年夏季粮油收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评估监管工作的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各类问题隐患消除在基层和收储现场。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及《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国粮发〔2018〕264号)要求,严格落实具体收储企业的直接责任、中储粮集团公司的政策执行主体责任、地方行政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将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收购监管重点,各地各单位要根据2020年夏季粮油收购市场新形势、新要求,调整监管工作重心,紧紧围绕不出现区域性、阶段性“卖粮难”及“打白条”等问题的底线,针对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收购监管方案,进一步强化对收储库点定点、收购、质量验收等各环节监管。重点要加强市场化粮食收购监管,统筹加强政策性粮食收购定点监管,加强租赁社会仓容收储政策性粮食活动的监管,加强简易设施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记者 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