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克服困难,做好服务,金融系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恢复生产有关情况。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疫情发生以后,公众使用现金的安全卫生问题,央行高度重视,也采取了一些措施。
首先是确保新钞的供应。今年1月17日以前,人民银行向全国安排调拨6000亿元新钞,特别是春节前紧急向武汉投放了40亿元的现钞,提高了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和办理现金业务群众的安全感。其次也是科学合理的安排调拨,我们暂停了现金的跨省调拨,以及部分一起严重地区省内调拨,尽可能的减少人员流动,降低再度感染、传播的风险。
此外,在现金回笼发放过程做到卫生可控。央行要求商业银行现金业务按照收支两条线来进行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钞为主,回笼现金,对医院、农贸市场等渠道的现金采取特殊的处理,并单独封存,交到人民银行后不得对外支付。同时我们还印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现金使用安全的指导意见,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商业银行按照分类管理思路,根据各地疫情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切实保障现金的使用安全。对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活动现金,采取紫外线或者高温消毒,通常是存放在14天以上再投放市场。非疫情重点地区现金消毒以后,要求存放7天以上再投放市场。(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