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资源型城市(包括地级市、地区等地级行政区和县级市、县等县级行政区)累计生产原煤529亿吨、原油55亿吨、铁矿石58亿吨、木材20亿立方米,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2013年,国务院发布《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262个资源型城市按4类分别提出可持续发展目标,其中衰退型城市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2008年以来国家分三批确定的69个资源枯竭型城市涵盖了这些衰退型城市。根据规划,至2020年,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任务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