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消保委表彰2016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宁波银行荣获“2016年度企业自律奖”,是该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金融机构。
近年来,宁波银行始终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提升服务与品牌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常态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宁波银行通过完善投诉工作机制和流程,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断强化自律手段,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宁波银行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公司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总行增设“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二级部,规划、组织并落实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推动力度。
结合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大权益保护要求,改行在产品开发、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流程中植入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将消保要求纳入制度、管理、执行层面,建立较为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体系。
宁波银行不断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厅堂宣传、社区宣传、送课下乡、公益讲座等活动,面向市民宣传金融知识和权益保护内容。同时承办了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牵头的“金融普惠 校园启蒙”国民金融素质教育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编写贴近小学生的《跟着钱博士学金融》教材,开发系列课程及讲师手册,面向宁波市四眼碶小学、余姚市梁弄镇中心小学、宁海县长街镇中心小学开展教学试点工作。
据悉,宁波银行严格自律,扎实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后获得“‘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优秀组织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A级行’”、“‘金融知识普及月’暨‘金融知识宣传月’先进单位”、“宁波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等多项殊荣。(魏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