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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应届高校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可获2000元补贴

栏目:财经    来源:互联网    作者:谷小金    发布时间:2016-08-02 22:48   阅读量:9326   

8月2讯:深圳应届高校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可获2000元补贴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通讯员余励斯报道: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工作创业工作,深圳市政府真金白银“缩小招”。8月1日,深圳市人社局官方微信公布消息称,深圳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只有2000元的工作补助、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助,还有暂时生活补助,该局同时公布《关于做好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工作补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告诉》(下称《告诉》),进一步标准补助发放流程。另外,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也可享有相应补助。

微企每招一人 获补助1000元

《告诉》列明:“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工作可获2000元补助”。据了解,深圳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该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完成首次工作,签署1年以上刻日劳动合同,持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便可取得一次性工作补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与此同时,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未工作高校毕业生也可获1000元补助。详细而言,就是在深圳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招用首次工作的深圳市离校未工作高校毕业生,与其签署1年以上刻日劳动合同并持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可赋予企业一次性招用补助,标准为每招用一人补助1000元。

两类小微企可获社保补助

另外,《告诉》规定,两类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获社保补助。一是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招用首次工作的深圳市离校未工作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署1年以上刻日劳动合同并持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二是相符《深圳市自主创业搀扶补助方法》规定的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该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开办的始创企业(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别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招用首次工作的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与其签署1年以上刻日劳动合同并持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

《告诉》指出,依照深圳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深圳将这两类单位所承当的社会保险的单位缴交部分,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下浮并低于该市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赋予补助。

《告诉》强调,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未工作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助刻日最长不超出1年;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办的始创企业招用首次工作的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助刻日最长不超出3年。

除过上述补助政策外,深圳还对本市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工作支援。《告诉》规定,凡属于城乡困难家庭、残疾或在学期间已取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深圳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工作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展开创业打算的,可向所在高校请求一次性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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