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讯: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保监会进一步加强险企股权信息披露
日前,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增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告诉》,将充足利用信息预披露机制,催促保险公司标准股权变更举动。
告诉请求保险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应该对资金起源、关联关系、股权构造等信息进行预披露;新设保险公司筹建请求的有关情形,由保监会在官方网站或指定一致信息平台进行公布披露。
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决策程序,包含股东大会议案及表决情形等;增资方案或股东变更的详细情形;资金起源,对自有资金作作声明许诺;股东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并上溯一级披露股权构造等。
依据告诉内容,信息披露的责任人为保险公司股东,股东应该确保提交披露内容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平台主如果公司官方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信息披露的时间是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有关决定后的10个工作日。
下一步,保监会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摸索树立股权管理全链条审盘问责机制,确保股权管理合规、公正、公布,增进保险公司安稳健康发展。
记者 郁琼源 汪奥娜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