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网上查询
系统上线一个月以来查询申请量达58515次 查询结果可加盖电子印章并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若静)为优化营商环境,目前本市不动产登记已实现一网通办。为方便企业和个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3月20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出台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规则》,让查询申请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取查询结果,方便省时又省力,在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领域办事效率的同时,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的查询需求。系统上线一个月,全市网上查询申请量多达58515次,其中权利人查询17193次,任何人查询40979次,利害关系人查询343次。
据了解,权利人查询多是查询本人名下在全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用以证明个人名下不动产情况。权利人在银行申办贷款或到公证机构办理涉及房产的公证事项时,也可以通过该系统直接查询个人不动产状况,金融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直接利用该查询结果作为业务办理依据,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使用任何人查询的涉及用途较广,满足了查询申请人在买卖、租赁、抵押等方面前期了解情况的需求,其中金融机构查询2700余次,大大减少了查询申请人往返查询窗口的时间,提高了查询工作的效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可加盖电子印章并直接打印,十分便捷。
查询系统上线后,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以更为高效便捷地获取真实准确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比如抵押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信息,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市银保监局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也肯定了该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此前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申请人首先要准备好房产证、权利证明等材料到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领号排队,在档案查询窗口提出申请,并经过材料审核、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打印和人工盖章等环节,程序相对复杂繁琐。去年全年,全市不动产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共计接待38万人次的查询。
为确保信息安全,保护权利人的隐私,查询系统对查询主体进行了分权限管理,将查询主体分为权利人、任何人和利害关系人,明确了各类主体的查询范围、查询权限及具体要求。
权利人查询本人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名认证,同时绑定本人手机号,通过多种方式保证查询申请人信息安全,权利人可通过本人姓名或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查询到名下所有不动产的详细信息;任何人提供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或不动产单元号等准确的检索方式,来查询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信息及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不动产利害关系人查询需网上预审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预审通过后持上传材料原件到不动产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