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之窗 - 财经信息聚合平台
中国财经之窗

税务总局再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栏目:财经    来源:中新网    作者:山歌    发布时间:2019-03-19 10:54   阅读量:19524   

税务总局再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本报讯(记者郝赫)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取消15项主要涉及税收优惠办理的税务证明事项。

据了解,此次公布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有5项属于原本需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例如办理减免车船税时,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纳税困难证明;办理资源税免予扣缴税款时,需提供从销售方取得的资源税管理证明等。其余10项是纳税人原本需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例如办理免征车船税时,需提供的车船产权证;办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相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退出现役证等。

郝赫

热搜:   
免责声明:该文章系本站转载,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税务总局再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