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万 菱信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关于申万 菱信 中证 申 万电 子行 业投 资指数 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办理 定期 份额 折算 业 务的 公告
根据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简
称 “ 基金合同” )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
规定 ,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本基金 ” )
将在 2018 年 5 月 15 日办理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份额折 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每个运作周年的结束日 。 本基
金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 本基金的第一个 运作周年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止,第二 个运作周年 自 2016 年 5 月 14 日起 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 止,第三个运作周年 自 2017 年 5 月 16 日起 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止,即 2018
年 5 月 15 日为本基金第三个运作周年的结束 日 。 本次份额折算 为本基金的 定期
折算, 基准日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
二、 份额折 算对象
本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 基金份额折算基 准日登记在册的 申万电子 A 份额、
申万电子 份额 (包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 。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 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之基础份 额(以下简 称 “申万 电子 份额”, 基金代码 163116)、 申万 菱信中
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稳健收益类份额 (以下简称 “ 申万
电子 A 份额” , 交易代码 150231) 与申万菱信 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之积极进取类份额 (以下简称 “申万电子 B 份额” , 交易代码 150232) 。
其中, 申万电子 A 份额、 申万电 子 B 份额的 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例
不变。
三、 份额折 算方式 申万电子 A 份额和申万电子 B 份额按照《基 金合同》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
规则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 申万电子 A 份额的基准收益进行定期份额
折算,每 2 份 申万电子份额将按一份 申万电 子 A 份额获得基准收益的新增折算
份额。
在每个运作周年,将 申万电子 A 份额上一个 运作周年结束日的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分,折算为场内 申万电子 份额分配给 申万电子 A 份
额持有人 。 申万电子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 申万电子 份额将按一份 申万电子 A
份额获得新增 申万电子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外申万电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 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
申万电子 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内 申万电子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
式获得新增场内 申万电子 份额的分配。 经过上述份 额折算,申万电子 A 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 申万电子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有关计算公式如
下:
(1)申万电子 A 份额
( ) = ( ) NUM A NUM A
后前
- 0.5 ( ( ) -1.0000) NAV NAV NAV A ??
后 前 前
申万电子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申万电子份 额的份额数=
( ) ( ( ) 1.0000) NUM A NAV A
NAV
??
前 前
后
其中:
() NUM A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电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 数;
() NUM A
后
:定期份额折算 后申万电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 数;
() NAV A
前
: 定期份额 折算前申万电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即折算
基准日申万电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
前
: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电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即折算基准日申万
电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电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万电子 A 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申万电子份 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 产。
(2)申万电子 B 份额
每次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申万电子 B 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基金份
额数。
(3)申万电子份额
- 0.5 ( ( ) -1.0000) NAV NAV NAV A ??
后 前 前
原申万电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电子份额的份额数=
0.5 ( ( ) 1.0000) NUM NAV A
NAV
? ? ?
前 前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原申万电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申万电子份额的份额数 =
NUM
前
+ 原申万电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电子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NAV
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电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前
: 定期份额折算 前申万电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即折算基准日申万
电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 NAV A
前
: 定期份额 折算前申万电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即折算
基准日申万电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UM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电子份额的份额数。
申万电子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 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 申万电子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
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可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 询经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
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四、 份额折 算期间的业 务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8 年 5 月 15 日 ) ,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 (含
定期定额投资,下同 ) 、赎回、 转换 、 转托管 (包括 系统内转托管 、跨系 统转托
管, 下同) 、 配对转换 业务; 电子 A 和 电子 B 正常 交易。 当日晚间, 基金管理人
计算当日 申万电子 基金份额净值 和申万 电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并 进行份额折算 。电子 B 在整个定期 份额折算期间交 易正常进行。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5 月 16 日) ,本基金
暂停办理申购、 赎回、 转换、 转托管 、 配对转 换业务 , 电子 A 暂停交易, 电子 B
正常交易 。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8 年 5 月 17 日) ,基金管
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 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 当日, 本
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电子 A 恢复交易 ,
电子 B 正常交易 。
(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
实施细则》, 2018 年 5 月 17 日电子 A 即时行 情显示 的前收盘价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 由于电子 A 折算前可能存在
折溢价交易情形, 电子 A 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 基准 收益后与 2018 年 5 月 17 日
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 2018 年 5 月 17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
的情形。
五、 重要提示
(一)由于 申万电子 A 份额期末 约定应得收 益 折算成场内 申万电子份额 的
份额数和 申万电子 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 获得的 新增份额数 将取整计算 (最小
单位为 1 份) , 舍 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故持有 较少 申万电子 A 份额数或场内 申
万电子 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 申万电子份额 的可能性。
(二)本基金 申万电子 A 份额期末约定应得 收益将折算为场内 申万电子 份
额分配给 申万电子 A 份额的持有人,而 申万 电子 份额为跟踪中证申万电子行业
投资指数 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 申万电子 A 份额
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
失的风险。
(三)本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具体事项以本公告规定的事项为准。
(四)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021-962299。
六、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但不保证基
金 一 定盈 利, 也 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投资 者投 资于基 金 前应 认真 阅读 基金 的基 金 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10 日